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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佩雯/國立教育廣播電台/2012.09.06】
花蓮縣國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在99年12月由縣府發布後,經過一年多的實施,今年六月開始徵詢學校對於學生到校時間是否調整等意見,不過學校最關心的是學生提早到校的校園安全問題,目前花蓮有57所學校(含分校)設保全系統,或是安排人員在校值班,清晨在校門打開之後,到上課時間之前到底有沒有人看顧學生,令人擔憂。
花蓮縣全縣127所國中小學,位於市區及偏鄉的學校家長送孩子到校的時間點並不太相同,雖然縣府訂有國中小學生在校時間,以不早於7點20分等原則規定,但在家長務農早起狀況下,有的孩子六點鐘左右就在學校了,玉東國中校長危正華就說真的很早,但家長有需求,他們也只能配合,校長也提早到校,守護學生安全。
過去9年都在中南區服務的國福國小校長張麗平表示,老師上班時間八小時,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都必須在勤之外,上午7點20分到上課前也要有人輪值導護,超額的時間以加班補休來算。(話帶)
張麗平說校園安全的問題才是重點,基於學校立場,他們希望可以充分與家長溝通,儘量別那麼早到校讓孩子落單,而在縣府徵詢的意見中也有教師會建議,學生提早到校應另闢教室集中管理。(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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