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台灣立報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教育部28日發佈「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才不足政策」,計畫104學年度將偏鄉國小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1.8名,修正 《教師法》偏鄉地區初聘教師的服務年限,補助偏鄉地區宿舍整修以及提供交通生活津貼等策略,改善偏鄉教師不足、流動率高、代課老師難聘任的問題。
一改過去線性思維
教育部國教署的「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才不足政策」共分為短程(1到2年)與中程(3到4年)執行方案。在師資人力不足的部分,國教署決定調整過去「線性」聘任教師員額的思維,改為「級距」模式,提高6班以下偏鄉小校的教師員額。
國 教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組長邱乾國表示,他們調查6班以下小校到100多班大校發現,小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的狀況非常嚴重,以6班小校每班1.5個員額計 算,全台900多所6班小校,每校只有9位老師,扣除6位班導師,學校還需要2個主任、2個組長,導師兼任行政減課後,則會出現授課節數少於學生學習節數 的狀況,如果能提高每班員額至1.8人,兩邊就能達到平衡。目前估計4、5月方案出爐,預算編制若能跟上,最快104學年度就能實施。
在師資流動率高的部分,教育部目前正在研擬修改《教師法》,限制偏鄉地區正式教師的服務年限,初聘教師應服務4年以上才能申請介聘,此外,教育部將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偏鄉離島地區教師宿舍進行整修,並提供交通費及生活津貼加給,預估每個月3千元。
另外,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原本代理、代課教師的甄選時程分為具合格教師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大學以上學歷者3階段,未來將縮短為1次公告分次招考,減少公告耗費的時間,預計可從目前的18天縮減到10天。
與其外來加給 不如在地培育
面 對教育部提出的「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才不足政策」,位於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國小的教學組長顏雅徵表示,交通、生活方面的加給,遠不如在地教師人才培 育,她指出,達邦共有18位老師,半數為代課老師,4處主任有3處都是老師代理,多數老師家庭都在山下或是外地,能夠真正留下來3到5年的很少。
顏雅徵舉例,像她導師兼任行政後,授課時數僅剩14堂課,陪伴學生的時間被剝奪了,有時行政工作的壓力會影響教學品質,她認為,學校行政若能獨立出來,老師多上一些課也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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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8 國教署即時新聞
為解決偏鄉離島地區教師聘任問題,有效促使教師留任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提升教學品質,進而縮短城鄉教育落差,教育部國教署已提出「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 才不足」政策。審酌目前偏鄉離島地區學校聘任教師多存在「師資人力不足」、「師資人才難聘」及「師資流動率高」等三大問題,因此教育部國教署已針對此分別 提出相關策略,執行期程共分短程(1至2年)、中程(3至4年)目標分年執行,說明如下:
一、針對師資人力不足部分
在短程方面,提出四項政策方向:
(一) 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自103學年度起達到國小每班1.65名教師員額編制。
(二) 補助偏鄉離島地區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國中專長200):優先補足各領域缺乏之專長師資,請各地方政府依學校教學需要,協助學校規劃合聘及巡迴教師制度,補足學校所需師資,同時以合聘或巡迴方式進用之人力,得支給交通費。
(三) 增置國小教師員額(2688專案):以偏鄉離島地區為優先補助對象,藉以解決偏遠小校人力不足,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之現象。
(四) 督導縣市政府避免過度員額控留: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督導各地方政府合理控留教師員額,同時鼓勵其針對偏鄉離島地區盡量聘任正式教師。
至於在中程方面,提出三項政策方向:
(一) 合理修正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由於目前以班級數設算學校教師員額編制之方式,產生不同學校規模教師授課總節數與學生學習總節數未能平衡之現象。未來將視學校規模不同,研議合理之國小教師員額編制。
(二) 研議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正式教師辦法:由於偏鄉小校學生學習資源不足,又不同規模學校所需之教師員額亦有所不同,基此,教師合聘將是未來合理分配教育資源之重要趨勢。是以未來將就法制面完整規劃合聘師資方案。
(三) 研議推動混齡教學:少子女化現象加上部分偏鄉小校教師員額不足,又為合理分配教育資源,是以,未來將研議混齡教學之相關配套措施(如修正授權法令、課程調整、教師員額調整、混齡編班等)。
二、針對師資人才難聘部分
在短程方面,提出六項政策方向:
(一) 建立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媒合平臺:委託相關單位建置前揭平臺,得以提供學校及教師諮詢服務,協助解決師資難覓困境,並提供學校單位以及教師之間互動式媒合功能。
(二) 建立資源媒合平臺:因應偏鄉離島地區教育資源匱乏,因次設立平臺,以利民間團體、大學或退休教師等人、物力資源得以進入偏鄉提供教育服務。
(三) 縮短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時程:於「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增列甄選作業得以1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之相關條文。
(四) 偏鄉離島地區教師甄選暨介聘加分機制:研議放寬偏鄉離島地區教師聘任之彈性空間及優先介聘至都會地區等多元誘因,延攬教師投入偏鄉教育工作,促使良師調至偏鄉離島地區,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五) 精進師資培育公費制度及逐年擴增公費生名額:直轄市、縣 (市) 政府倘有偏遠或特殊地區之師資需求(如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師資及離島地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師資),得依公費分發辦法提報公費生名額,經教育部調整核定分配 至相關師資培育之大學培育,並作為分發服務之依據,以保障偏遠及特殊地區學校穩定師資來源與學生受教權益。
(六) 就代理代課教師聘任制度,放寬藝文領域者,再聘不以持有教師證書者為限:就「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中小 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3條第3項第1款資格者(按: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 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再聘至多以2次為限。」,放寬藝文領域代理代課教師得不需持有教師證亦得適 用再聘規定。
三、針對師資流動率高部分
在短程方面,提出三項政策方向:
(一) 限制偏鄉地區正式教師服務年限:於教師法中修正,偏鄉地區國民教育階段初聘教師應服務4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其他地區學校。
(二) 補助偏鄉離島地區教師宿舍整修: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修繕單身教師宿舍與充實設備器具,提升住宿品質,以期降低教師流動率。
(三) 研議提高偏鄉離島地區教師相關獎補助機制:研議補助偏鄉離島地區教師交通費及生活津貼等多元誘因,延攬教師投入偏鄉教育工作,促使良師留任偏鄉離島地區,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偏鄉離島地區因交通及生活較不便利,進而造成多數年輕教師缺乏前往偏鄉中小學任教之意願,以致目前正式教師請調及代理代課教師流動頻繁而無法久任。部分地 方政府偏鄉小校比率高、聘任正式教師不易;又因學校師資結構及配合專長授課等情,致使部分學校部分科目未具學科專長之師資,因此有辦理多次招募教師卻仍聘 不到教師等情形。教育部國教署希冀透過推動「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才不足」政策,得以較確實改善留住師資之問題,使教師能夠真正深入偏鄉,發揮所長,進 而改善偏鄉教育環境,提供偏鄉離島地區學童更穩定的學習環境。(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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